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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医保新政,来了!
日前,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》(绍市医保〔2024〕14号),进一步明确省内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政策,完善儿童孤独症等相关政策,从2024年5月1日起执行。
01
明确省内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政策
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的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用耗材的费用,可按规定由个人账户支付。
备注:原可以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国家谈判药品、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等费用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02
完善“儿童孤独症”门诊特殊病种相关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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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:绍兴医保
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编发